勞動部修正發布「發展職能基準及職能導向課程補助要點」
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08年3月4日發能字第10836001331號令修正「推動職能基準應用補助要點」,名稱並修正為「發展職能基準及職能導向課程補助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重點內容為:
- 發展「職能導向課程」:
補助上限不超過申請總經費百分之五十,且補助金額上限為新臺幣三十萬元。 - 發展「職能基準」:
補助上限不超過申請總經費百分之七十,且補助金額上限為新臺幣六十萬元。 - 若為政府公告之重點產業、 工業類或製造業職類領域之課程與職能基準補助上限分別提高至一百萬元及一百八十萬元。.
詳細內容請見相關補助要點:https://icap.wda.gov.tw/index_view.aspx?news_id=ioh8gf2Zrno%3d
